转“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”
发布时间:2016-05-12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各二级单位: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教人厅函﹝2016﹞7号)文件精神(见附件1),现将我校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 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。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、成果和贡献突出,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,具有高级职称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(一)在自然科学研究中,学术造诣高深,对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,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;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,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,达到国内领先水平。 (二)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、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;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,有重大技术突破,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;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,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 (三)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,医术高超,治疗疑难、危重病症成绩突出;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、控制、消除疾病,社会影响大,业绩为同行所公认。 (四)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,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、前精性、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,具有特殊贡献。 (五)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,成绩卓著,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,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。 (六)在宣传文化领域, 成绩卓著,对经济社会发展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学科建设、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,是本领域的带头人。 (七)长期工作在教育、教学、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,对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,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、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,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,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,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,为同行所公认。 (八)在其他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、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。 (九)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(单位)领导,担任副省(部)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(部)级以上待遇的人员,以及党、政、军、群机关工作人员,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,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。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,不得重复申报。
二、推荐名额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;湘雅医院、湘雅二医院、湘雅三医院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各2名,推荐人选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指标数以内。
三、选拔程序及材料要求 2、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,产生有效候选人,择期在校园网公示。 3、推荐人选经校园网公示并获得通过后,交由学校领导讨论决定,最终上报教育部。 (二)材料要求 1、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、学术水平、业务能力、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材料1份; 2、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(见附件4); 3、《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》(见附件2)1份,其中“突出贡献事迹”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、荣誉、业绩、论文专著和主持的课题项目及取得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等情况,文字简练,字数不超过300字。 4、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(二级单位核查原件并签字盖章)(包括申报对象各种任职资格、获奖成果、专利、荣誉、科研、论文检索、著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),装订成册,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1-2篇。 5、请符合条件,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18日(周三)上午12点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材料院行政办公室(特冶楼206),逾期不候。 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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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信息 | |
相关附件下载: | 附件1:关于开展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.pdf 附件2:我院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.xls 附件3:教授委员会评审意见单.doc 附件4:检索报告样式.pdf 附件5:专家情况登记表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