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教师2017年度国家公派 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12-23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各二级单位:
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启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派计划
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选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。
具体申报类别、申报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(http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709)查看2017年申报指南及章程。
二、材料提交要求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要求的老师进行申报,并于12月30日(周五)前将本单位《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)交人事处(校本部一办公楼304),电子版发至chenwei1@csu.edu.cn。
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审议后,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,入选者再按要求(具体要求另行通知),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,凡未能按期派出者,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: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, 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;
2、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、留学单位、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。请各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工作交接,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。
3、如需申请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,必须先参与本次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项目的选拔(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)。
4、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,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平台报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(领)馆;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,回国后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。
5、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项目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均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。请计划申请2017年上述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,在联系邀请函时,明确派出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。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联系人:陈伟
电 话:0731-88876082
邮 箱:chenwei1@csu.edu.cn
人 事 处
2016年12月20日
相关附件下载: | 附件: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(XX学院).xls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