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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教师2017年度国家公派 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2-23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二级单位:

  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经开始启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选派计划

 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选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。

具体申报类别、申报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(http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709)查看2017年申报指南及章程。

 二、材料提交要求

 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要求的老师进行申报,并于12月30日(周五)前将本单位《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)交人事处(校本部一办公楼304),电子版发至chenwei1@csu.edu.cn

 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审议后,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,入选者再按要求(具体要求另行通知),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。

 三、注意事项

 1、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,凡未能按期派出者,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: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, 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;

 2、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、留学单位、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。请各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工作交接,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。

 3、如需申请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,必须先参与本次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项目的选拔(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)。

 4、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,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平台报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(领)馆;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,回国后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。

 5、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(含博士后)项目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均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。请计划申请2017年上述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,在联系邀请函时,明确派出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。
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 

联系人:陈伟

电 话:0731-88876082

邮 箱:chenwei1@csu.edu.cn

 

 

 

人  事  处

2016年12月20日

 


相关附件下载:附件: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(XX学院)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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